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促进干部作风持续好转,湖口县在去年开展“九项治理”活动基础上,2015年继续开展“三查五治”专项治理活动。
“三查”即在针对“三公”消费和公务卡使用情况,清理办公用房、规范并优化行政审批运行流程情况,农村“三资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等规范运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五治”即针对“为政不为”、 违法犯罪及信访问题、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公路运输“三乱”等不规范运行现象及农民建房违规收费五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
为切实落实县委部署,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每项活动各安排一个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审计局、法制办等单位将组织精干力量不定期开展督查。发现工作不到位的,第一次现场反馈,第二次全县通报,第三次由挂点县领导约谈责任单位党政“一把手”,责成其作出书面检讨、并梳理情况,分析原因,就下步工作谈打算、作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