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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集中开展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5-01-15     信息来源:

  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着力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节日环境,湖口县开展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工作。 

  监督检查活动下发了《关于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党政班子要按照管事就管人,管人就管思想、管作风的原则,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本地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规定,规范权力运行,做到令行禁止。 

  此次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各纪工委监察分局会同县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组成6个督查组,重点开展对大额发票使用、财务开支和现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防和发现以各种名目套取现金送“红包”等行为,坚决清理“小金库”,切断“红包”问题产生的源头。监督检查中,做到组织监管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公布举报电话、网站和信箱,及时受理群众信访反映,接受党内和广大群众、新闻媒体举报监督。同时,要求各督查组将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线索,于每个节日假期结束后5天内,书面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检查报告由督查组长和成员签字背书,真正将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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