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湖口县委《2014年度湖口县各乡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方案》的安排,近日,县委对各乡镇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特别是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由党风廉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带队,组成6个检查组对各乡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重点检查考核。
此次检查考核是“两个责任”提出后我县首次组织实施,重点检查考核党委履行组织领导之责、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源头预防腐败之责、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之责、领导支持查处违纪违法之责、表率示范之责和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维护党的纪律、强化作风建设的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等情况。
检查考核采取测评和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查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资料,听取被检查乡镇党委汇报,组织召开民主测评会议,实地察看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站、“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党务政务公开栏及1个行政村对照指标体系进行评分,详细了解被检查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强化结果运用和反馈,检查考核组将结果报县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并作为干部表彰奖励、考核考察、选报任用和实施党政领导问责的重要依据。对检查考核结果或年度社会评价在70分以下的取消该单位班子成员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牢固树立党委不落实“两个责任”就是失职的意识,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