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通过,意味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固化为法律制度,是反腐败工作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为积极响应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孙新阳同志关于学习宣传《监察法》的重要指示精神,3月22日,湖口县纪委监委机关党支部组织各党小组召开专题学习会,学习讨论《监察法》。
大家围绕监察法中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对监察机关的基本定位、监察职责、监察范围、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基本内容进行逐字逐句研读,针对监委3大职责、6类监督对象、12项监察措施、4种可留置的情形等基本内容进行了集中学习。会上,大家踊跃发言、纷纷畅谈自己的感悟。
会后,大家一致表示,将充分认识制定和颁布实施《监察法》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条文的内涵精髓,结合“实战”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流程,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制度优势持续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县纪委监委组宣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