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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用好“第一种形态” 防止养痈遗患
发布时间:2016-10-26     信息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前不久,重庆市万州区溪口乡大溪社区5名居委会成员被乡纪委集体诫勉谈话。原因是该社区拟将征地拆迁中补偿给集体的一笔青苗费不入账,用于发放交通费、加班补贴等。

  “都是用于集体工作,又没有乱揣包包……”面对问题,5人有点不以为然。

  “不要以为顶着‘工作’的名义就能糊弄过去,集体资金管理使用必须遵守纪律和有关财经规定……”该乡纪委书记幸永鸿直戳病灶。

  一场动真碰硬的交锋以5人面红耳赤收尾。回去后,他们主动写了检讨,将补偿费全部纳入集体财务账。

  对小问题大动干戈,用好“第一种形态”,体现了重庆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严执纪的态度,其出发点是保护干部,避免养痈遗患。重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徐松南多次要求,要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防患于未然,注重日常的监督教育管理,抓早抓小抓苗头,咬耳朵、扯袖子,把踩到纪律红线的党员干部拉回正轨,防止滑向“阶下囚”的不归路。

  问题要瞄准

  如何及时发现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而准确出击?

  “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问题线索,有助于对反映存在违纪倾向的问题线索及时通过谈话函询的方式进行处置,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重庆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去年,一场针对2012年以来收集的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在全市展开,12806件问题线索被清理出来。重庆市纪检监察机关针对梳理出的问题线索逐案建立台账,进行归口管理,分类处置。

  群众反映某单位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存在吃拿卡要的情况,收到问题线索后,重庆市纪委第一时间组织力量进行核查,确认其存在苗头性、倾向性违纪问题,重庆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及时对其约谈,早打招呼、早提醒。“这样的谈话越来越多。”重庆市纪委一纪检监察室负责人粗略算了算,“去年我们室完成的信访通知书、函询、诫勉谈话等相关工作量同比至少增长了一倍以上。”

  各区县也主动出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相关问题领域加强监督执纪,用好“第一种形态”。

  去年底,城口县纪委查处蓼子乡金寨村干部挪用扶贫资金问题,今年4月初,县纪委对蓼子乡、县审计局、县扶贫办等相关责任单位的9名领导干部分别给予了诫勉谈话、提醒约谈等处理。

  “你在担任蓼子乡党委书记期间,发生村干部挪用扶贫资金问题,你觉得履行主体责任到位了吗?”“你作为扶贫项目验收组组长,两次带队到蓼子乡验收项目,虽进行了实地查看,但未进行细致核查,应当承担什么责任?”……面对该县纪委“不留情面”的发问, 9名干部如坐针毡。

  今年前8月,重庆市各级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36107人,开展诫勉谈话2978人次,函询1388人次。

  谈话要有效

  今年2月5日,由于卫计系统内出现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宴等问题,荣昌区卫计委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被该区纪委书记童飞一一约谈。每人约谈均持续1个多小时。结束后,二人一回到单位便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措施,会议开宗明义地指出:“约谈准确、及时指出了我们系统存在的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强化我们系统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这是我们必须担负的责任。”

  “监督执纪不仅仅是处理人,更重要的是出现小错误后,能及时提醒、时常纠偏,唤醒被谈话函询、批评教育对象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让他们感受压力,立即整改,这本身就是一种教育、挽救、保护。”重庆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不止如此,重庆市还坚持实事求是,探索健全澄清和容错纠错机制,澄清诬告、错告等反映不实的问题,体现对党员干部既严格要求又关心爱护。

  今年4月,忠县三汇镇纪委书记丁某被群众举报几年前利用职务之便帮亲属招揽工程,经查反映并不属实。

  “起初觉得自己很冤枉,一心搞工作却被群众误解。”丁某说。之后该县纪委对他进行谈话,谈话首先确定举报不属实,随后向他重申纪律要求,为其今后工作标出纪律红线。“谈完之后,我的心情一下子顺畅了,也更有劲头工作了”。

  去年至今年8月底,重庆市澄清反映不实的信访举报4953件,有效调动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责任要压实

  5月以来,开州区纪委针对监督检查发现和纪律审查中暴露出的基层党员干部纪律观念淡薄等问题,分别对40个乡镇街道、70个县级部门开展集中警示谈话。“落实好主体责任不能只喊口号,必须有实实在在的行动。”该区谭家镇党委书记陈必军说。此次谈话产生放大效应,陈必军在接受警示谈话后,立即对9名村社党组织负责人一对一谈话,经谈话,3个村党支部书记主动报告了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和其他支出的问题。

  8月4日,重庆市纪委召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情况座谈会,交办和督办一批问题线索,约谈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工作不力的区县纪委书记。据了解,重庆市纪委对今年一季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零通报”、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零案件”的区县纪委书记逐一约谈,压实监督责任。

  约谈函询让落实“两个责任”掷地有声。为用好约谈函询,重庆市纪检监察机关还制定相关制度规定,要求各级严格落实。市纪委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约谈暂行办法》,明确对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十类问题”必约谈,瞪眼黑脸,提醒诫勉,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同时对未能如实说明问题的,及时启动复核机制,经核实构成立案审查的,从重或加重处理,强化谈话函询监督。

  区县压实责任。涪陵区纪委出台《关于在乡镇街道建立廉政约谈、决策监督报告、述职述廉评议三个工作制度》,明确要求乡镇纪委书记原则上每半年一次,对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等全面展开约谈;璧山区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抓早抓小“十必谈”暂行办法》,明确要求对10种情况进行谈话提醒;渝北区针对不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等21种“蛛丝马迹”问题,明确发现渠道和处置程序。去年至今年8月底,发现并处置相关问题252个,56人被诫勉谈话,173人被提醒教育……(乔子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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