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工作启动以来,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问题、严明纪律,全程跟进、精准施策,确保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在风清气正的环境中开展。
8月初,黑龙江省委成立4个换届风气巡回督查组,深入市(地)及其所辖县区开展换届风气专项督查,由省纪委及派驻机构1名副厅级干部带队,对各地换届过程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重点督查。按照省纪委部署,各市(地)纪委集中开展了问题线索“大清底”,并配备专人负责换届问题受理工作,市(地)巡察机构也将换届纪律执行情况作为巡察的重要内容进行跟踪督导,对反映换届纪律的信访件优先受理、优先处置。截至目前,省、市两级纪委共收到涉及换届纪律的举报信件23件,均在调查核实过程中。
为把好选人用人的“廉政关”,黑龙江明确划分了上下级纪委的责任,即:对各级领导班子新提名人选的廉政把关,由同级纪委负直接责任;对继续提名干部的廉政把关,由同级纪委和上级纪委负直接责任,上级纪委同时承担领导责任。在纪委内部责任分工中,室主任和常委对廉政把关工作承担直接责任,副书记承担主要领导责任,纪委书记负监督主体责任。对反映换届人选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优先办理。目前,省纪委已对540名换届人选进行了廉政把关,各室主任、常委、副书记和主要领导均分别进行了签字背书。
为做好纪检监察机关自身换届工作,省纪委明确要求各市(地)纪委书记要肩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纪委带头执行好换届纪律,严格执行换届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对纪检干部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纪委班子换届考察人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履行考察、提名、推荐、选举等工作程序,对考察对象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凡提必核”、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在优化纪委班子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的同时,换出好风气,树立好形象,做出好表率。(黑龙江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