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市纪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对“为官不为”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意见》,建立反映“为官不为”问题线索的快速核查工作机制,对八个方面“为官不为”问题进行监督执纪问责。
意见从决策部署执行、谋改革促发展、为民服务和落实民生事项、行政执法和社会管理、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不在状态”、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八个方面,对“为官不为”的各种表现进行梳理和明确。
同时,建立健全反映“为官不为”问题线索的快速核查机制,对“为官不为”问题线索快速核查,强化巡察监督,把“为官不为”问题纳入巡察内容,鼓励各区开展“为官不为”专项巡察,实行“一案双查”,对严重“为官不为”问题,既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并对典型问题和问责情况指名道姓公开曝光。同时,对发现的“为官不为”问题,综合运用通报、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等多种形式开展执纪监督问责,切实达到挺纪在前、抓早抓小、教育警示、纠错整改的工作效果,在严明纪律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我们将拓宽线索来源,充分发挥信访、媒体、网络等渠道作用,深挖各种形式的‘为官不为’问题。同时,坚持暗访、曝光、查处、追责‘四管齐下’,开展对‘为官不为’问题的明察暗访,发挥暗访的利器作用。”广州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广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