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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山西海公安分局原局长戴志坚等2人受到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
发布时间:2016-02-29     信息来源: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庐山西海公安分局原局长戴志坚因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

    近期,九江市纪委对九江市公安局庐山西海公安分局原局长、庐山西海风景区原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戴志坚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戴志坚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赌博人员和开赌场人员提供保护,收取赌场“保护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投资入股、放贷,从事营利活动。

  戴志坚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且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九江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九江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戴志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九江市纪委)

 庐山西海公安分局原政委徐详勇因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

    近期,九江市纪委对九江市公安局庐山西海公安分局原政委徐祥勇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徐祥勇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赌博人员和开赌场人员提供保护,收取赌场“保护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投资入股、放贷,从事营利活动。

  徐祥勇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且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九江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九江市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徐祥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九江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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