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近期,安排4个巡察组对12个具体实施十大扶贫工程政策的县直单位开展十四届县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内容
以问题为导向,主要对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巡察,包括政策落实、脱贫成果、重视程度、措施力度、工作质量和进度以及干部群众认可度等。具体内容如下:
1、脱贫攻坚摆位情况。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和视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扶贫工作基本方略、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压实脱贫攻坚责任的实施办法》等决策部署,将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首要位置;是否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党政主要领导是否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是否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期间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是否在脱贫攻坚中充分发挥党的核心领导作用。
2、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做好精准识别、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是否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点、财力和各类资源,放在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减少贫困人口数量、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上;是否有效实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安居扶贫、保障扶贫等十大扶贫工程,切实提高扶贫工作质量,加快精准脱贫步伐;是否建立健全项目和资金公示公告制度,保障贫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受益权。
3、脱贫攻坚任务进展情况。看脱贫时间表各项任务及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是否按推进计划如期完成。看扶贫的具体实施责任单位组织是否开展摸底排查,摸清底数,并在政策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出台针对脱贫攻坚的政策措施,发挥行业资源优势,将政策、项目、资金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特别是贫困摘帽、脱贫、减负、精准退出的工作质量、效果以及社会各界和干部群众的认可度,是否存在贫困识别、退出严重失实、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假脱贫”“被脱贫”等情况。
4、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的其他突出问题。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在落实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过程中是否存在政治责任不落实问题;是否存在失职渎职,不作为、假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是否有侵占挪用扶贫资金,违规安排扶贫项目行为等。
二、巡察时间
2017年11月13日至12月3日。
三、巡察方式
巡察主要采取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征求意见建议、开展个别谈话、实地察看、列席会议、调阅文件资料等方式进行。
四、巡察具体安排
第一巡察组:
巡察单位:人社局、林业局、水务局
信访联系电话:13694814645
电子邮箱:2568417575@qq.com
第二巡察组:
巡察单位:扶贫办、民政局、交通局
信访联系电话:18160729947
电子邮箱:hkxlzxcz2@163.com
第三巡察组:
巡察单位:教育局、农业局、商管办
信访联系电话:18296221239
电子邮箱:hkxlzxcz3@163.com
第四巡察组:
巡察单位:卫计委、规划建设局、金融办
信访联系电话:15279292567(卫计委)
18879235307(规划建设局、金融办)
电子邮箱:hkxlzxcz6@163.com
中共湖口县委巡察办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