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红包”问题专项治理成果,深化“红包”问题治理工作,遏制“红包”问题反弹,近日,九江市纪委对2起违规收受“红包”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这2起问题是:
修水县林业局营林分局原副局长朱爱军违规收受“红包”问题。2013-2015年,朱爱军在分管营林分局种苗和森林抚育工作期间,先后4次收受苗木供应商熊某“红包”5500元。朱爱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修水县林业局免去其营林分局副局长职务。
浔阳区房产局产权交易中心原主任周雁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2010-2012年,周雁在担任浔阳区房产管理局测绘队队长期间,多次收受他人红包礼金、购物卡、衣物等合计21300元。周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浔阳区房产局免去其产权交易中心主任职务。
通报要求,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对“红包”问题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坚决抵制。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层层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做到教育在先、提醒在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坚持条块结合、分级负责,保持常抓的韧劲和耐心,扎实推进“红包”问题治理常态化。
通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检查,积极探索发现问题、抓住现行的有效途径;严肃执纪问责。对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红包”问题线索,深挖细查、绝不放过,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对顶风违纪的领导干部,一律严格执行“先免职再处理”的政策规定,形成持续高压震慑;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强化责任追究,对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导致“红包”问题多发频发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九江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