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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6-02-04     信息来源: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2月3日,九江市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出通报。这5起问题是: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后勤服务中心主任万振兵、市压力容器检验站站长周志伟违规超标准接待问题。2015年春节前,时任省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省纪委另案查处)两次以私人身份到九江休闲。万振兵、周志伟将接待费用共计4476元,分别在市质监局和市压力容器检验站财务报销。万振兵、周志伟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彭泽县政协副主席欧阳爱国因专职司机酒后驾车并造成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受到责任追究。2015年10月18日,欧阳爱国专职司机胡剑私驾公车下乡,午餐饮酒,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致两人死亡。欧阳爱国因监管不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湖口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颖华违规公车私用并造成交通事故问题。2015年7月17日,周颖华违规私驾公车在去诊所看病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一男孩受伤。周颖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庐山管理局庐山垦殖场云雾茶场场长胡业志违规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1月2日,胡业志私驾公车办私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庐山垦殖场党委书记、场长胡林,庐山垦殖场党委委员、副场长胡勇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共青城市国土资源局江益镇国土所所长章小明违规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12月28日,章小明上班期间私驾公车,看朋友打牌受到记过处分。共青城市国土局副局长邵敏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诫勉谈话。 

  通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问题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加强作风建设二十条意见,保持清醒头脑,增强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消除侥幸心理,做到心中有纪、心中有戒。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牢记“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红灯”亮在前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四风”的新形式、新动向,对“四风”问题寸步不让、露头就打,驰而不息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九江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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